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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广西大力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

时间:2020-07-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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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伟涛 通讯员 邱芬芳

  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着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中,同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201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将城镇困难群众纳入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六条保障线”和临时救助、社会资源帮扶“两个全覆盖”救助帮扶范围。一年多来,脱困解困政策全面落实,为年底前实现全区脱困清零打下坚实基础。

  层层抓好落实

  30万困难群众纳入“六保障、两覆盖”

  为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2019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按照托底保障、共享发展、精准帮扶、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要求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深入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

  为精准施策,广西在2019 年-2020 年,以当地当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保障线,将城镇困难群众明确为三大类别(城镇特困人员和孤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人员、支出型困难城镇低收入对象),并要求至今年底,为城镇困难群众构建筑牢“六条保障线”;对获得制度保障仍未脱困的城镇困难群众,落实“两个全覆盖”;对脱困解困后因各种原因再度致困的,按标准进行再次救助。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意见,为广西全面实现筑牢城镇困难群众“六条保障线”和“两个全覆盖”目标提供了政策支撑和组织保障。民政厅、总工会联合印发贯彻落实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具体措施和责任,部署各地加快实施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南宁、梧州、北海等地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目前,广西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政策惠及对象从2019年7月的13万人增加到32万人,近30万人已经落实“六保障、两覆盖”,今年新增的2万余人正按规定落实救助政策,确保年底前全部脱困解困。

  细化救助帮扶

  持续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自治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厅厅长朱学庆介绍,今年以来,广西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持续提升城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认同感、获得感。

  切实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区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66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60元。全区城镇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从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10元,累计发放城镇低保资金7.75亿元。全区城镇特困人员平均救助供养标准达每人每月933元,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最高可达每人每月1400元,累计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8.43亿元。

  有效筑牢基本医疗保障。扩大医疗救助对象和重特大疾病病种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至6万元。通过资助参保、直接救助方式开展医疗救助367.41万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18亿元。

  加大因疫致贫救助力度。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完善疫情期间社会救助政策,把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低保救助保障范围。建立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将因患新冠肺炎或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疫情期间,广西采取现金救助与发放口罩、米面油等实物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新冠肺炎患者或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全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2.5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2亿元,其中,共有3.86万人次城镇脱困解困对象获得临时救助,救助金额4632万元。

  同时,通过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支持困难群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社会保险政策待遇等,积极帮助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

  细化体制机制

  夯实困难群众脱困解困保障措施

  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孙大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脱困解困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立完善研究解决脱困解困工作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经办能力建设,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要强化基本生活救助,精准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做细做实基本教育资助,深入推进城镇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参保工作,大力改善城镇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抓好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同时,要完善困难职工脱困解困的长效化机制,切实防止已脱困的职工家庭返困。

  ——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研究制定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标准,科学设置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考核指标。自治区党委将实地开展评估检查,督促各地将城镇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六条保障线”和“两个全覆盖”救助帮扶范围。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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